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做好取消涉及靈活就業行政事業性收費落實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改革發展局、發展改革局),各相關單位,市城市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意見》(國辦發〔2020〕27號)、《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取消涉及靈活就業行政事業性收費落實工作的通知》(財辦稅〔2020〕13號)要求,確保支持靈活就業的相關收費政策落實到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為切實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根據國辦發〔2020〕27號文件精神,自2020年7月28日起,對經批準占用城市規劃區內道路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免征“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復費”中的城市道路占用費。
二、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費后,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統籌安排,保障正常工作開展。
三、涉及城市道路占用費欠繳或多繳的收入,應按照財政部門規定渠道全額上繳同級國庫或及時辦理清退。
四、各部門、各區縣(自治縣)要嚴格執行本通知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執行,不得以其他名目變相繼續收費。各級財政、價格、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執行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重慶市財政局 ? ? ? ? ? ?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0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